投標指引

採購政策

採購處負責為澳門大學購買貨物及取得工程/服務。我們的政策是建基於公開及公平之競爭。所有採購活動是遵循政府法規及合約上的義務。


投標書之評核

評核投標書不僅基於具競爭性的價格,亦須符合使用者的要求。競投者的能力、表現、可靠性、產品質量、環保因素、財務狀況、產地來源、送貨、售後服務及整體表現等,皆為評核投標書的考慮要素。


招標形式

  • 公開招標

根據澳門政府採購法令-經第5/2021號法律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/84/M號法令《有關工程、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》,採購金額超逾澳門元四佰五十萬元(貨物及服務)和金額超逾澳門元一仟五佰萬元(工程)者,應要通過公開招標競投。有關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可於大學網頁「採購通告」下載,或於大學採購處前枱購買。

  • 書面諮詢

如採購預計金額不超逾上述須公開招標採購之金額,有關之採購資料會在大學網頁之「採購通告」上公佈,亦同時發信邀請至少三間已認可的大學供應商/承辦商競投。新供應商/承辦商必須在遞交標書/報價單前通過「澳門大學註冊供應商登記系統」進行註冊登記。

  • 直接詢價

於特定情況下,根據澳門政府採購法令-經第5/2021號法律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/84/M號法令《有關工程、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》第七條第二款及第八條第一款、第四款及第十條-大學可豁免公開招標及書面諮詢,以直接磋商形式進行詢價。


供應商應注意事項

所有有意參與競投的供應商有義務閱讀並遵守以下事項:

遞交投標書

競投者必須在採購通告所指定的截止日期及時間前遞交投標書/報價單。任何在截止日期後到達的投標書/報價單將不被接納。投標時,必須於信封上清楚寫上採購編號及項目名稱。

  • 註冊供應商

在本大學已註冊之供應商於截止日期前可直接按招標文件/邀請報價指示遞交其投標書/報價單。

  • 新供應商

新供應商/承辦商必須在遞交標書/報價單前通過「澳門大學註冊供應商登記系統」進行註冊登記。


查詢
澳門大學行政部採購處
傳真:+853 2883 1103
電郵:PCTSupplierMgmt@um.edu.m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