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標指引
採購政策
採購處負責為澳門大學購買貨物及取得工程/服務。我們的政策是建基於公開及公平之競爭。所有採購活動是遵循政府法規及合約上的義務。
投標書之評核
評核投標書不僅基於具競爭性的價格,亦須符合使用者的要求。競投者的能力、表現、可靠性、產品質量、環保因素、財務狀況、產地來源、送貨、售後服務及整體表現等,皆為評核投標書的考慮要素。
招標形式
- 公開招標
根據澳門政府採購法令-經第5/2021號法律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/84/M號法令《有關工程、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》,採購金額超逾澳門元四佰五十萬元(貨物及服務)和金額超逾澳門元一仟五佰萬元(工程)者,應要通過公開招標競投。有關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可於大學網頁「採購通告」下載,或於大學採購處前枱購買。
- 書面諮詢
如採購預計金額不超逾上述須公開招標採購之金額,有關之採購資料會在大學網頁之「採購通告」上公佈,亦同時發信邀請至少三間已認可的大學供應商/承辦商競投。新供應商/承辦商必須在遞交標書/報價單前通過「澳門大學註冊供應商登記系統」進行註冊登記。
- 直接詢價
於特定情況下,根據澳門政府採購法令-經第5/2021號法律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/84/M號法令《有關工程、取得財貨及服務的開支制度》第七條第二款及第八條第一款、第四款及第十條-大學可豁免公開招標及書面諮詢,以直接磋商形式進行詢價。
供應商應注意的事項
所有有意參與競投的供應商有義務閱讀並遵守以下事項:
遞交投標書
競投者必須在採購通告所指定的截止日期及時間前遞交投標書/報價單。任何在截止日期後到達的投標書/報價單將不被接納。投標時,必須於信封上清楚寫上採購編號及項目名稱。
- 註冊供應商
在本大學已註冊之供應商於截止日期前可直接按招標文件/邀請報價指示遞交其投標書/報價單。
- 新供應商
新供應商/承辦商必須在遞交標書/報價單前通過「澳門大學註冊供應商登記系統」進行註冊登記。
查詢
澳門大學行政部採購處
傳真:+853 2883 1103
電郵:PCTSupplierMgmt@um.edu.mo